Picks 服務條款
第1條(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範 momick(公司登記號 313-08-05038,以下簡稱「本公司」)與會員之間,關於行動應用程式 Picks(以下簡稱「本服務」)使用之權利、義務及責任,以及使用之條件、程序與其他必要事項。
第2條(定義)
1. 「本服務」指本公司提供之行動應用程式社群投票平台及一切相關服務。
2. 「會員」指同意本條款並與本公司成立服務契約之人。
3. 「問題」指會員所登錄之二選一、三選一或四選一投票問題。
4. 「回答(投票)」指會員於問題中選擇其中一個選項之行為。
5. 「內容」指會員張貼於本服務之一切內容,包括問題、選項、貼文、留言、回覆及照片(含選項背景照片)。
6. 「暱稱」指會員為於本服務中代表自己而設定之名稱。
第3條(條款之效力及變更)
1. 本條款對所有欲使用本服務之會員生效。
2. 本公司得在不違反適用法令之範圍內變更本條款。變更條款時,本公司將於生效前公告生效日期及變更理由,包括透過應用程式內公告。
3. 會員不同意變更後之條款者,得停止使用本服務並刪除帳號。會員於變更後條款生效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該變更。
第4條(會員註冊及契約之成立)
1. 會員註冊透過社群登入(Google、Apple、Kakao、Naver、LINE、TikTok、Facebook)進行,可使用的提供者依國家而異。註冊過程中進行電子郵件驗證;若會員使用社群帳號提供者已確認之電子郵件,則無須另行進行電子郵件驗證。
2. 服務契約於使用者同意本條款及隱私權政策、完成註冊程序且經本公司承諾時成立。
3. 會員於註冊時應提供正確資訊,不得盜用他人資訊或輸入不實資訊。
4. 本服務僅供年滿 18 歲者使用。會員同意本條款即確認其已年滿 18 歲。依《民法》,未成年人(未滿 18 歲)之個人資料處理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由於本服務未提供該機制,本服務不供未滿 18 歲者使用。會員若經查未滿 18 歲,本公司得終止服務契約並刪除相關資訊。
第5條(會員資訊之管理)
1. 會員可透過應用程式內功能查看及編輯其資訊,例如暱稱。
2. 為防止暱稱之不當占用及頻繁變更所生之混淆,除註冊後之首次變更外,暱稱須自最後一次變更之日起滿 30 日後方得再次變更。
3. 基於本服務之性質及統計之正確性,部分項目(例如出生日期及性別)於註冊後可能限制變更。使用經社群帳號提供者確認之電子郵件者,於解除該社群帳號之連結前,無法變更電子郵件。
4. 會員應自行安全管理其社群帳號及驗證資訊,因會員管理疏失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責任。
第6條(服務內容)
本公司提供會員下列服務。
1. 問題登錄(包括附加照片及設定選項背景)及動態消息
2. 以滑動等方式回答(投票)之功能
3. 依性別、年齡層、職業類別、MBTI 等屬性之投票結果及統計
4. 貼文、留言與回覆,以及喜歡等社群功能
5. 封鎖其他使用者及檢舉內容之功能
6. 公告、留言提醒及回覆提醒等通知功能
7. 問題及貼文之分享連結功能
8. 其他由本公司決定之服務
第7條(服務之提供、變更及暫停)
1. 本服務原則上全年無休、每日 24 小時提供。
2. 本公司得因系統維護、設備維修或營運及技術需要,變更或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於此情形,本公司原則上將事先通知,但於有緊急事由時得事後通知。
3. 本公司得因營運本服務之需要,於服務畫面刊登廣告。與廣告相關之個人資料處理,規定於隱私權政策。
第8條(本公司之義務)
1. 本公司遵守適用法令及本條款,並致力於穩定且持續地提供本服務。
2. 本公司維護保護個人資料之安全系統,使使用者得安全使用本服務,並公開且遵循其隱私權政策。
3. 就使用者關於使用本服務所提出之意見或客訴,於認其正當時,本公司致力處理,並得將過程及結果告知使用者。
第9條(會員義務及禁止行為)
1. 會員應遵守適用法令、本條款、服務使用指引及公告。
2. 會員不得從事下列任一行為。
- 盜用他人資訊或登錄不實事實
- 張貼冒犯他人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內容,例如謾罵、誹謗、歧視或仇恨言論,或猥褻內容
- 於暱稱、個人檔案照片等個人檔案資訊中使用謾罵、誹謗、歧視或仇恨言論、猥褻用語、冒充他人或廣告文字
- 誹謗他人或侵害其權利
- 未經同意蒐集或張貼他人個人資料,或含有他人臉部等肖像之照片
-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
- 以垃圾訊息、廣告或重複張貼妨礙服務營運
- 以不正當方式存取系統,或妨礙本服務之正常營運
- 其他違反適用法令之行為
第10條(內容及個人檔案資訊之管理)
1. 會員所建立內容之責任,由建立該內容之會員承擔。
2. 會員所建立之問題、貼文、留言或回覆若屬第9條之禁止行為,或經認定違反營運政策者,本公司得未經事先通知隱藏(封鎖顯示)或刪除該內容。於此情形,該內容所附之照片(含選項背景照片)亦一併轉為非公開,且經隱藏或刪除之內容及其上之活動均無法再行查看。惟對留言所採取之措施僅適用於該留言,其他會員對該留言之回覆仍予保留。
3. 會員之暱稱若經認定屬第9條之禁止行為,本公司得限制該暱稱之使用,或將其變更或重設。於此情形,不適用第5條第2項之變更限制期間。
4. 第2項及第3項之措施係經本公司審查後為之,會員得就其理由透過客戶服務提出異議。
5. 會員可透過應用程式內功能刪除其所建立之內容。會員刪除已有回覆之留言時,其他會員之回覆仍予保留,該留言原處僅顯示已刪除之標示。
第11條(檢舉及封鎖)
1. 會員認為其他會員之內容不適當時,得加以檢舉。
2. 會員得封鎖特定會員,封鎖後雙方之內容顯示將受限制。惟第三人內容上之留言及回覆,不論是否封鎖,仍可能顯示;兩名會員中任一方封鎖對方時,雙方之間不會發送回覆提醒。
3. 本公司得審查所檢舉之內容並採取必要措施,例如隱藏內容或限制使用。
第12條(服務使用之限制及處分)
1. 會員違反本條款或適用法令時,本公司得依違規之嚴重程度及是否重複違規,採取階段性處分,例如警告、限制建立內容、於一定期間暫停使用,或永久暫停使用。
2. 本公司將處分之理由及期間通知會員。惟於緊急或不得已之情形,得事後通知。
第13條(契約之終止及刪除帳號)
1. 會員得隨時透過應用程式內功能請求刪除帳號。
2. 刪除帳號之請求不立即處理,而給予 7 天緩衝期。會員於緩衝期內再次登入者,刪除請求將自動取消,帳號隨之復原。
3. 緩衝期經過後,會員之個人資料將依隱私權政策銷毀。惟會員所建立之內容,為服務營運及其他使用者之體驗,得於作者資訊去識別化後保留而不予刪除。此外,已完成刪除之帳號所使用之電子郵件及社群帳號,不得再用於註冊。
4. 會員嚴重違反本條款者,本公司得終止服務契約。
第14條(內容之著作權及授權)
1. 會員所建立內容之著作權,歸屬於該會員。
2. 會員授予本公司於營運、顯示、宣傳及改善本服務所必要之範圍內使用其內容之授權。
3. 本公司不會將會員之內容用於第1項及第2項以外之目的。
4. 問題或貼文經分享時,分享連結之預覽可能顯示問題內文及選項,或貼文標題及部分內文,連同第一張附加照片,且非本服務會員之人亦可查看該預覽。預覽中不顯示作者之暱稱,經隱藏或刪除之內容亦不予顯示。
第15條(服務權利之歸屬)
1. 本服務,以及本公司於本服務中所建立之內容、商標、標誌、設計、畫面配置及軟體之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
2. 除本公司明示許可外,會員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不得以重製、散布、傳輸、發行或製作衍生著作之方式使用第1項之權利標的,亦不得使第三人為之。
第16條(個人資料之保護)
本公司依適用法令及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保護為使用本服務而蒐集之會員個人資料。關於個人資料處理之細節,規定於隱私權政策。
第17條(對會員之通知)
1. 本公司對會員為通知時,得以會員所登記之電子郵件、應用程式內通知(推播)或張貼公告等方式為之。
2. 對全體會員之通知,本公司得以於應用程式內公告張貼至少 7 天之方式,替代第1項之通知。惟對會員自身權利或義務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將個別通知。
第18條(免責)
1. 因天災、不可抗力或電信業者之服務中斷等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之事由致無法提供本服務者,本公司不負責任。
2. 本公司對會員貼文之內容(包括其正確性或可靠性)不負責任,對於會員之間或會員與第三人之間透過本服務所生之爭議,無介入之義務,亦不負責任。
3. 投票結果及統計資訊係基於參與使用者之回答,本公司不保證該等內容代表特定群體之意見或與事實相符。
第19條(損害賠償)
本公司或會員違反本條款致他方受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但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本條款之任何規定,均不限制依適用法令不得限制或排除之責任。
第20條(準據法及爭議)
1. 本條款及本公司與會員間之任何爭議,以本公司營運本服務所在地之大韓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不適用法律衝突原則。
2. 本條款之任何規定,均不剝奪您身為消費者依您居住地(台灣)強制性法令(包括《消費者保護法》)所享有之保護;於適用法令要求時,您得於居住地法院提起請求。
3. 本公司鼓勵會員先聯絡 support.picks@momick.com,以非正式方式解決任何爭議。
附則
本條款自 2026年10月4日起生效。